最近各地人社局的文件紛紛發布“ 社保入稅正式開始執行”相關主題, HR圈又開始了一場大轟動。
10月30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關于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正式宣告稅務部門全面接管社保費的征收渠道。
繼北京發文后,上海、深圳、湖南、四川、貴州、山東、山西、天津等10多個省市均發布了社保入稅的公告,起始時間均為2020年11月1日。
金稅三期系統下,社保繳費和工資收入由同一部門來監管,有工資沒社保,或者有社保但沒按規定交社保,都會被嚴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長期按最低基數繳納、不給試用期員工交社保等違規行為都將無處可藏。
這下HR的工作量和細致度真的就是要各種增加了!
社保作為企業支付的員工福利,需要承擔的成本其實比員工想象的更高,舉個例子:
假設某員工稅前工資10000,在交完社保、公積金和個稅后,到手8135元。 但企業付出的成本卻是:10000+3576=13576元,差不多是員工到手工資的1.7倍。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姚洋在一次專訪中就提到:企業運營成本,社保比稅收還厲害。社保按照統一的稅率來直接征收,就是在工資總額的上面再增加30%,導致企業招人的成本非常高,10萬塊錢的工資,還得再加3萬塊錢的稅......
雖然社保成本高,企業也不可鋌而走險,一旦被查,就意味著企業將被罰款、補繳和加入黑名單!
目前不繳、少繳社保已經成為好多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的“潛規則”, 11 月 1 日起社保入稅,對于一直合規據實申報社保的企業并沒有大的影響,但是對于一些不規范的私企來講,確實將會大大加大人工成本!
好多財務人員想方設法來對社保進行“納稅籌劃”,在此鄭重地提醒各位同仁:以下5種籌劃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1、不可取方式一: 比如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有的公司籌劃為通過公司賬面發放 3000 元,另外的 5000 元通過一些收入不入賬的私人賬戶資金來支付。
提醒:對于收入不入賬的頻繁交易的私人賬戶早已經納入了大數據監控。
2、不可取方式二: 比如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有的公司籌劃為通過公司賬面發放 3000 元,另外的 5000 元通過讓職工到處找費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幫著員工統一買票來頂抵工資,從而少繳個稅與社保。
提醒:對于虛開虛抵發票、費用變動異常的情況早已經納入了稅局的電子眼。
3、不可取方式三:
比如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有的公司籌劃為工資
+
勞務費,也就是通過公司賬面發放工資薪金
3000
元,另外的
5000
元通過員工去稅局虛開勞務費發票頂抵工資,從而少繳個稅與社保。
提醒:對于同一個公司的同一員工,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不能并存。
4、不可取方式四: 比如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有的公司籌劃為工資 3000 元,另外 5000 元屬于不交社保的職工生活困難補助。
提醒:免征個稅與社保的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是任職單位向員工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任職單位給該員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只有符合規定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才可以在計算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時應予剔除。
5、不可取方式五:
比如公司發放員工的工資為8000元。有的公司自以為是的籌劃為這些人員不是公司的正式員工,屬于臨時工,不需要繳納社保,直接做個臨時人員工資發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醒:只要臨時工與企業存在實際雇傭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同時參加單位的考勤、服從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那么臨時工與正式員工一樣,應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報個稅與社保。
情況一:雇傭退休人員
情況二:非獨立勞動的兼職人員
情況三:聘用勞務派遣人員,并由接受企業支付薪資
情況四:聘用實習生,簽訂實習協議
情況五:個體戶外包企業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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